在休学与转学过渡阶段的托管场景里,电子设备往往是最容易产生分歧的一环。家庭希望随时联系得上孩子,学校对课堂使用智能终端有明确要求,托管场地则要在两者之间找到稳定口径。本文把这件事拆成几个可以逐项核对的部分:入场登记、场内保管、用途区分、网络访问、异常沟通与家庭配合,既说明依米书院温岭校区在托管模块中的一般做法,也说明哪些环节必须以校区与家庭的书面约定为准。
需要先把定位说清楚。设备管理在这里属于日常秩序的一部分,而非一套惩罚措施。它服务于三项目的:让注意力不被频繁打断;让涉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环节有据可查;让家庭在确有需要时能联系到孩子。三者并列。
温岭校区的托管节奏按学校常规作息安排,设备管理的节拍也跟着作息走——入场登记,集中学习时段统一入柜,确需使用时申请取出,离场时核对取回。
入托时的设备登记口径
登记是后续所有动作的前提,一般以纸质表单与电子留痕并存,内容包含设备名称、品牌型号、外观特征、功能状态、进场与预计离场时间、存放位置编号及交接双方确认。
| 设备类型 | 登记内容 | 保管方式 | 可取回时点 |
| 手机 | 品牌型号、机身颜色、是否插有通信卡 | 统一入柜编号存放,钥匙由值班老师保管 | 离场核验后由学生本人签字取回 |
| 平板电脑 | 型号、是否具有通信模组、配件数量 | 与手机同柜分区存放,单独编号 | 指定时段凭登记取出,用毕立即归还 |
| 智能手表 | 品牌、能否独立通话、是否接入网络 | 可随身佩戴或入柜,方式与家庭书面约定 | 按约定佩戴,或离场时一并核对取回 |
| 学习机、电子阅读器 | 型号、存储内容类别、账号归属方 | 入柜存放,取出时登记用途与使用时限 | 学习类用途时段内取出 |
| 笔记本电脑 | 型号、电源适配器数量、机身编号 | 入柜单独存放,避免与其他设备混放 | 经申请后的特定任务时段 |
| 充电宝与数据线 | 数量、容量标识、外观完好程度 | 入柜或前台代管 | 离场时与主机一并清点核对 |
外观已有划痕或屏幕碎裂的设备,进场时一并注明。无法联网的电子表是否纳入登记,由双方事先书面约定。
场地内管理的三条公认口径
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七十条,学校应当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,未经学校允许,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,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。据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第十六条,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,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。托管场地参照这两条口径,拆解为三条规则。
一是未经允许不得带入课堂。集中学习、素质课程与集体活动时段参照"课堂"口径管理,设备不入身、不入书包。
二是带入的统一管理。设备集中存放于固定位置,编号与登记表单对应,取用与归还须经由值班老师并留痕,学生之间不得互相代取代还。
三是不布置需要用手机完成的任务。确需使用网络或设备的一律提前报备,由校区在登记的用途范围内安排时段,不临时追加。
| 时段 | 通常状态 | 设备位置 | 例外处理 |
| 集中学习与自习时段 | 参照课堂口径 | 全部入柜 | 联络由值班老师转达,确需取用另行申请 |
| 素质课程与活动时段 | 按课程需要决定 | 按任课老师要求存放 | 由老师统一发放与回收 |
| 就餐与休息时段 | 可申请短暂取用 | 取用时登记,毕后立即归还 | 联络类用途一般为五至十分钟 |
| 离场准备时段 | 逐件核对 | 由保管柜取出 | 与登记表逐项比对后签字取回 |
学习类设备与娱乐使用的区分方式
场地内不对设备作标签式区分,而是看三件事:用途登记是否清楚、使用时段是否符合约定、用毕是否立即归还入柜。判断依据是行为本身,而不是设备品名或价格。
| 区分维度 | 学习类使用 | 娱乐类使用 | 处理后的差别 |
| 用途登记 | 提前写明具体用途与所需时长 | 没有明确用途,或与登记不符 | 前者安排时段,后者不予取出 |
| 使用时段 | 在已约定的窗口内 | 出现在未开放或集中学习时段 | 前者正常登记,后者记录并提醒 |
| 用后处置 | 用完立即关机或息屏入柜 | 需要反复催促才归还 | 前者无后续,后者记入沟通留痕 |
| 内容性质 | 与当日任务直接相关 | 与当日任务无关的音视频、游戏、社交 | 后者按约定告知家庭 |
| 账号归属 | 使用本人或家庭已知的账号 | 出现未登记的账号或他人账号 | 后者需向家庭核实后再定处理 |
过程中一致禁止三件事:直播或拍摄他人;上传含他人肖像或个人信息的内容;使用未登记的网络账号。这是与用途无关的安全底线。
网络访问与保护软件
据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相关条款,学校为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的,应当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,并提供上网指导。托管场地在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访问条件时参照这一要求配置。
常见做法有三类。出口收敛:无线网络统一出口,访问范围控制在已审核范围内。保护软件:在终端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,或采取站点过滤、时段控制等技术措施,并对使用过程作记录。上网指导:使用前说明可访问范围与禁止事项,以及遇到不适内容时如何报告值班老师。
技术手段用于降低接触不良信息的概率,不能替代教育引导,也不构成对结果的承诺,实际访问情况以日志记录为准。
疑似沉迷倾向怎么沟通
据上述条例口径,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的,应当及时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,共同进行教育和引导。托管场地采取"先沟通、后告知、留记录"的顺序,不单独作出判断,也不使用评价性措辞。
| 可观察信号 | 初步处理 | 告知对象与时限 | 后续跟进 |
| 反复申请延长使用时长 | 按既定规则拒绝并记录次数 | 当日汇总时向监护人说明 | 与家庭协商调整约定时长 |
| 为使用设备压缩就餐或午休 | 先暂停取用,陪同到休息区 | 当日告知,说明已采取的动作 | 保持三至五个工作日的观察 |
| 交出设备时情绪起伏明显 | 不争抢、不训斥,先转移话题 | 信号累计两次以上即告知 | 建议家庭关注整体作息 |
| 回避当面谈论设备内容 | 不追问细节,记录行为本身 | 常规反馈中提及 | 保持观察,不作推测 |
| 频繁打听网络相关内容 | 记录频次与场景 | 与其他信号合并判断后告知 | 由家庭决定是否寻求外部支持 |
处理过程中有一条硬边界:校区只做观察、记录与告知,不对学生状况作出结论。是否寻求专业帮助由家庭自主决定;家庭提出时,校区可配合整理已有记录。
家庭的配套动作
第一件是时长约定。确认每日网络时长上限、允许时段、工作日与休息日的差别,写入书面文件后双方按同一口径执行。
第二件是保护软件。据上述条例的监护人职责口径,监护人可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、选择适合其身心发展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,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。这部分在家庭自有设备上完成。
第三件是真实身份验证。督促孩子以真实身份信息参与网络游戏,避免绕过身份核验的渠道,与时长约定互为补充。
| 计费口径 | 金额 | 说明 |
| 日托 | 220 元/天 | 按实际天数计算,含早读与素质课程安排 |
| 月托 | 4400 元/月 | 在日托内容基础上增加晚自习时段 |
| 学期托 | 15000 元/期 | 按校区公示的学期起止执行 |
| 定制餐食 | 20 元/餐 | 两荤两素营养配餐,对象与时段以校区公示为准 |
上下学与到家方式、临时联络人等信息,均以校区与家庭书面约定为准;请假、顺延等事项以校区公示与书面约定为准。
家长最关心的几个问题(FAQ)
Q1:孩子能不能带手机进托管场地?
可以带入场地,但进入后需在登记处完成登记并统一入柜,集中学习时段不留在身上。这一做法对应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七十条的口径:未经学校允许,未成年学生不得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带入课堂,带入学校的应当统一管理。允许携带,是为满足路途联络的需要;统一保管,是为维护场内秩序。具体细节以校区公示与书面约定为准。
Q2:带到场地的设备由谁保管?
登记后的设备统一存放在固定保管柜,编号与登记表单对应,由值班老师负责取用与归还的记录。学生不持有保管柜钥匙,也不得互相代取代还。取用时需说明用途与时长,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记录。充电宝、数据线等配件按同样流程处理。确有充电需要可由家庭事先提出并书面确认,入柜保管期间一般不另行安排充电。
Q3:需要用设备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怎么办?
由学生在当日安排开始前提出使用申请,写明用途、设备类型与预计时长,经值班老师核对登记信息后安排至指定时段。取用期间可访问的范围限于用途所需;任务完成后立即息屏入柜,不允许顺延从事其他活动。若用途与申请不符,暂停当次使用并记入沟通留痕。这类安排不等同于科目内容说明,疑问由学生次日向学校老师提出。
Q4:智能手表算不算需要登记的设备?
具备联网或独立通话能力的智能手表,按登记口径处理:进场时登记品牌、能否独立通话、是否接入网络,保管方式由家庭与校区书面约定,可选择入柜,也可佩戴并关闭与联络无关的功能。不具备联网能力的电子表一般不纳入登记,若家庭希望统一处理,可按书面约定办理。具体如何认定,以设备实际功能状态为准。
Q5:发现孩子用设备看与学习无关的内容怎么处理?
先由值班老师停止当次使用、收回设备,并把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类别、持续时长客观记录下来,不使用评价性措辞。若仅为偶发,在当日汇总时向家庭说明;若多次出现或伴随明显情绪起伏,则按即时告知的口径处理。原则是记录行为、不说结论,由家庭结合整体情况综合判断,需要外部支持时由家庭自行决定。
如何进一步了解
关于托管期间电子产品管理的执行细节、适用的收费标准,以及入托需要签署的书面约定事项,可向温岭校区咨询了解:
咨询热线:0576-89956988
周老师:13456650027 / 13566471288
校区地址:温岭市太平街道鸣远路 312 号(原老农学校)(具体门牌以校区现场公示为准)
咨询时备注适应性全托课程问题
免责声明
本文所涉政策条款系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》等文件公开表述整理,仅作背景说明,条文以正式文本为准。文中所列流程与做法为一般性说明,实际执行以校区现场公示文件与书面约定为准。
收费标准引自校区公示口径,可能随校区调整而变化,以报名时公示为准。托管服务提供的是场地、作息管理、陪伴式学习管理与安全看护,不涉及任何文化课学科培训,不对任何结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承诺。

